并自本年11月1日起施行。其余出口产物,原出口退税率为5%的,通知,为进一步简化税制、完美出口退税政策,财务部、国度税务总局10月25日结合发布通知明白,将润滑剂、航空器用轮胎、碳纤维、部门金属成品等产物出口退税率提高至13%;对部门产物出口退税率进行调整,出口退税率提高至10%;打消豆粕出口退税。出口退税率提高至6%。塑料成品、竹地板、草藤编织品、钢化平安玻璃、灯具等产物出口退税率提高至16%;通知还明白,除上述所涉产物外,将部门农产物、砖、瓦、玻璃纤维等产物出口退税率提高至10%。原出口退税率为15%的,出口退税率提高至16%;